市工商局2009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市工商局“2009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安定和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宗旨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四个统一”和“立足工商抓工商、跳出工商抓工商”工作理念,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深入组织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创新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行动重点
要针对农资市场监管特点,突出抓好重点季节、重点品种、重点行为的整治。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红盾护农保秋种”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的监管重点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资商品、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的农资商品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突出整治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 3月上旬,组织召开“2009红盾护农行动”及“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
(二) 3月中旬,配合省局统一组织开展肥料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公布监测结果,查处违法行为。
(三)3月中旬~4月底,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种子、化肥、农药等商品:1、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县、分局先行自查,市局组织联查,省局组织抽查。县、分局要对经营单位要全面普查,市场上销售的种子产品要检查50%以上,其中小麦、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棉花种子产品要全部检查,市局抽查种子产品30%以上;2、检查农药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药经营店(点),对县、乡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对发现有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责令停止经营。对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称或假冒他人商品名称的,未标明农药混剂批准名称或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的(部分农药品种暂无中文通用名称的除外),剧毒、高毒农药产品未明确标识的;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情节严重或继续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要依法查处;3、加强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和微生物肥料的监督抽查。对肥料生产相对集中的地区,肥料销售相对集中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进行重点和突击检查,彻底捣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肥料的黑窝点,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杜绝生产、销售环节中的违法行为。
(四) 4月份,配合省局统一组织开展农机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确保夏收夏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五)5月~7月底,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夏播”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粮食收购市场进行整治。查处制售假劣种子、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叶面肥料产品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经营伪劣农资、掺杂使假等不正当竞争和坑农害农的行为;对当地农机销售、维修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机经营门市,对违法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土制小型农机具、销售假冒农机及配件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商品;对非法收购粮食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大力查处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粮食行为,严格监督粮食主渠道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严防欺行霸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8月份,配合省局统一组织开展
市工商局2009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2009-03-09 21:16:4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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