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及福利发放的实施细则
关于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及福利发放的实施细则
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着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强化绩效考核,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教师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富政函[2007]43号文件精神,以及富阳市教育局、财政局富教[2008]78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政策、规范发放”的原则,就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及福利发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考核类别及标准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将市政府统一按月发放的增收节支奖和季度绩效奖共1000元/人·月,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标准。考核奖分两块:一是月度考核奖,奖金额度按人均每月800元计算;二是学期考核奖,奖金额度按人均每学期1200元(200元×6)计算。
二、考核项目与办法
(一)月度考核:主要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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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1-08 15:06:3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11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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