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行政执法对策(王丽川)
近年,河北省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了执法机构,任命了水政监察人员,配套了必要的执法设备,初步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随着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工作的不断深入,水法律体系也不断健全和完善,为水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河北省水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水利工程管盈单位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水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执法法律地位不够明确、执法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执法环境尚待优化等问题,影响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为此,笔者建议如下。
1.进一步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长期有效的水法制宣传,将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顺利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因而,要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宣传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贯彻下去。除在特定的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外,还应经常面向社会和群众宣传,必要时还要向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宣传,寻求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在向群众宣传时,要重点与水利工程沿线或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充分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要打破常规,建立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行政执法对策(王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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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2 14:53:45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51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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