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基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经验谈(李广彦)
近年来,宜都市坚持把基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做为农田水利建设的“根据地”,探索新形势下基层水利服务工作新思路,强化服务保障机制,在人员管理、技术培训、激励机制、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了队伍精炼、技术提高、条件改善,实现了“农村水利公益事业得到了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人员报酬得到了提高,服务经费得到了保障,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新机制得到了巩固和完善”的目标,在全省改革中受到好评。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强化管理机制,合同化管理规范水利服务中心职责
2004年底,宜都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在乡镇配套改革中进行了机构转制和人员转换身份。服务机构由原10个乡镇水利站组建为10个水利技术服务中心。行政隶属关系在乡镇。管理模式由过去的以钱养人,转变为以钱养事。服务模式由过去的被动服从型,转变为主动发展型。改革带来的裂变在水利服务中心人中产生强烈反响,当时不少人的情绪比较激动,认为既然是“以钱养事”,水利站由事业性质转变为企业性质,就应该以经营性为主、公益性为辅。如何在改革中继续巩固公益性水利服务主体地位,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显得十分重要。
为此,宜都市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实行政府买单,群众监督,明确市水利局为业务指导主体,重新界定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任务。明确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所在地防汛抗旱、堤防泵站管理、农田水利建设、人口饮水、水土保持、水法规宣传及协助水政执法等工作。一方面通过法律程序,政府同水利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水利服务中心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政府按工程完成情况拨付人员工资。
4年来,宜都市10个乡镇政府每年都与水利技术服务中心签订《宜都市乡镇水利公益性服务合同书》,合同对公益性服务项目内容、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水利局)的权利和义务、奖惩措施、违约责任及处理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公益性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农田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农村防汛抗旱与排涝技术指导、河道堤
湖北宜都市基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经验谈(李广彦)
本文2010-03-12 14:53:20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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