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码头公司防汛、应急预案
集装箱码头公司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为加强公司防台、防汛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防止自然灾害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68条之规定,特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以能够在接到防台、防汛险情警报后做出最快速、有效的反应,控制险情的发生,最大限制减少损失。
2. 组织指挥
2.1 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
2.2 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通讯电话:
2.3 医护救助通讯电话:
3. 抢险适用范围
3.1 码头岸桥因防风加固措施不当造成的险情,容易引起装卸桥移位或者倾斜及两台桥吊相撞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也容易造成人员的直接伤亡。
3.2 因台风影响和防风加固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场桥移位或者两台场桥相撞以及机组人员的伤亡。
3.3 因台风、暴雨、风高潮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场地集装箱垛倒塌,箱内进水造成货损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受伤等等。
3.4 仓库因台风、暴雨、风高潮造成的库顶漏雨、库门进水导致库内货物出现货损。
4. 应急预案实施
4.1 指挥部坚持昼夜值班,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及防台、防汛警报,如果得到防台、防汛警报及现场出现险情时,除立即命令现场调度员、理货员、技术工程人员等立即投入抢险工作外,要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到坚守岗位,确保政令畅通,同时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见附件)
4.2 职责
4.2.1 总指挥
a. 立即到达指挥部,启动防台、防汛应急方案。
b. 立即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汇报现场抢险 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援助。
c. 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d. 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全面落实预案措施。
4.2.2 副总指挥(生产组织)
a. 立即到达现场根据总指挥命令落实防台、防汛抢险措施组织工作。
b. 协助总指挥制定临时抢险方案,确保
集装箱码头公司防汛、应急预案
本文2008-07-31 11:29:0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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