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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构建【摘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民法典》确立的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是解决此难题的有效手段之一。但是缺乏监督程序的意定监护制度必将对其发展带来阻碍,也满足不了社会需求。我国现行监护监督程序制度存在不足,需要借鉴国外关于意定监护监督程序法律制度的经验,来构建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关键词】意定监督程序制度 必要性 构建2020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538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数为1760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6%。[]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使得监护对象的数量也随之增长,意定监护制度必将有着更为广阔的适用空间。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第33条确立了成人意定监护制度,丰富了成人监护制度的类型,是成人监护领域的重大突破。不过,《民法典》第33条规定[]只是我国意定监护制度建构的第一步,如果缺乏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将会导致意定监护难以发挥预计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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