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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鲁教基发〔2020〕4号)《淄博市关于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的报告》(淄教办字〔2017〕139号)《淄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淄教字〔2021〕3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整体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力争2025年年底前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二、主要任务对照《评估办法》和《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创建任务。(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1.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只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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