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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城口县瀚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9MA5U48C03E,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16号,法定代表人:邱世凤。联系电话:17823073288。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刘守权,男,汉族,1991年2月22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青山村3组46号附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2197402221715,联系电话:13638277742。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牟省,男,汉族,1991年3月18日出生,住重庆市城口县城街道广场路58号1幢2单元5-2,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2919910318001X,联系电话:13436219368。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19)渝0229民初 1456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19)渝0229民初 1456号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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