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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各区河湖办、责任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根据《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任务考评办法》(市河湖办〔2020〕12号)、《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工作项目考评计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1-12月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工作,主要考核各区河湖长办、各责任单位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总体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考核评价形式: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抽查、数据分析。 三、考核评价要求: (一)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河湖长制工作的资料报市河湖长办,由我办将考评结果上报至省考评办。 (二)请对照考评计分表(附件1、附件2),系统梳理各自辖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附件1: 市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考评计分表(区河湖长办) 附件2:市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考评计分表(责任单位)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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