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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书 甲方:区水利局 乙方:华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 新城区新生村K1、K2、K3地块电力迁改工程100kV米陈线一回1#~2#迁改工程。根据设计要求2#塔基座落在区水利局管辖的的堆料平台之上。本着施工损毁就地还原的原则。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原堆料平台面积为644m2,数量为1190m3的物料由丙方处理; 2.按施工相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现场保护措施; 3.施工工期20天; 4.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物料还原工作; 5.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6.本协议一式三份; 上述协议一经签订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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