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实施项目建设、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升全县工业经济总量,促进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资金来源:县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列支1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择优扶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促进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总量、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奖励支持。 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县所辖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第五条 扶持资金采取项目补助和奖励等形式。 第六条 扶持重点: (一)项目补助类 1.新建工业项目; 2.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新产品开发项目。 (二)奖励类 1.当年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同比增幅较大的企业; 2.当年新列规模以上企业; 3.带动富民产业快速发展的企业; 4.当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和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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