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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地方志 优秀成果(年鉴类)青海省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史志办公室: 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组字〔2020〕4号)要求,结合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工作实际,青海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与奖项设置 参评年鉴范围为公开出版的2019卷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分别设特等年鉴和一、二、三等年鉴。 二、组织实施和评审步骤 甘肃省地方综合年鉴评审活动由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年鉴工作处负责协调、指导和复审工作;各市(州)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内县(市、区)级年鉴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按规定的申报推荐数目,报送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年鉴工作处;评审工作结束后,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将各项评审成果统一报送至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 三、评审要求 1.建议通报表扬年鉴的总数为本地域2019年卷年鉴公开出版总数的10%(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特等年鉴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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