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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按照《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公务员,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业务工作、民主测评、领导评分、组织纪律、新闻报道、理论学习、加扣分项目等。 (一)业务工作(35分)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个人所负责的业务在上级部门督查、检查、通报当中,受到通报表彰的加5分、受到表扬的视工作难易程度加1—2分。日常工作中收到常规工作信息反馈,工作滞后的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5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二)民主测评(20分) 考核对象年度考核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测评德、能、勤、绩、廉。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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