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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残疾人教育条例》,加快我省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着力推进我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完成学业,省残联设立我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培训扶助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贫困学生助学扶助项目(40万元) (一)助学对象 对象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习的残疾贫困学生,每年助学扶助200名。 (二)助学条件 受助残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学习努力。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 4.本人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优先。 (三)助学标准 扶助特殊教育学校残疾贫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费用,扶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四)申报确认 1.根据各地残联申报情况,省残联向特殊教育学校下达拟扶助残疾贫困学生数量和资助金额。 2.残疾在校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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