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为贯彻落实《××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根据《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6-2020年,每地每年完成400名高危孕产妇的产前筛查与诊断,110名0-6岁儿童的残疾诊断,1100人的残疾评定;建立本地残疾报告制度;每地每年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年度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 二、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及职责 为规范项目实施和强化项目管理,各地应明确项目技术实施机构,即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必须是省级审批的有资质机构)、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机构、残疾评定机构等,明确各机构在项目实施中的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地确定项目技术实施机构后将名单报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规范工作流程 (一)产前筛查与诊断流程:筛查--诊断--信息采集与报送--落实补助经费。 1.产前筛查机构工作流程。 (1)提供咨询和筛查服务,项目实施期间公示免费筛查服务的项目清单; (2)将高危对象转介至产前诊断机构; (3)信息采集……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