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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xxx书记在全市铁腕治霾“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和《xxx市2018年度“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试行)》(市铁腕治霾办发〔2018〕7号)及《xxx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关于下达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的通知》(市企整发〔2018〕7号)要求,为圆满完成xxx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任务,结合《xxx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市安委办发〔2018〕102号)文件,现就我县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县安委办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督促督查镇街、部门落实我县2018年“散乱污”企业治理目标,实现“3个100%”,即:9月底前,100%整治完成上年度摸排的企业;10月底前,100%整治完成新摸排的企业;不再新增“散乱污”企业,新发现的100%予以取缔。 二、工作任务 建立动态整治台账,随摸随整。对7月1日后各镇街、部门新摸排出的“散乱污”企业,应建立动态整治管理台账,发现一例,取缔一例。确保不再新增“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台账应参照固定台账样式制定,并明确具体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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