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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全面掌握、准确评价各级驻村工作队近一年来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黑组通字[2017]29号)规定要求,决定对全区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27支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 二、考核时间 2018年5月底前结束。 三、考核组织 由区定点驻村办公室、区扶贫办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做好综合协调,完成对市、区选派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及内容 此次考核按照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和平时驻村办掌握等程序进行,主要考核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在落实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政策、发展经济推动脱贫致富、为贫困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推动移风易俗、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驻村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考核结果按照100分制计算,每项内容有相应分值。 (一)述职测评(20分)。有关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召开述职测评会议,工作队长代表工作队述职,驻村干部分别进行个人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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