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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石政办字〔2018〕7 号北京市XX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交通委、区环保局、交通支队:按照区政府要求,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5 月 3 日—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 号)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升首都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有效控制大气污染,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31 号)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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