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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全市抗灾救灾暨精准扶贫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适应我镇自然救助工作新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帮助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使因灾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一)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以上),造成冬春生活救助困难,特别是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给予重点救助。 (二)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或农产品部分损失、因灾造成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按三类进行救助,每人不低于370元、260元、110元的救助标准进行一次性救助。 三、救助款物发放 (一)确定救助对象 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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