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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提升工作能力,树立中心工作人员新形象,结合中心实际,制订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来我中心办事或来电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等有关事项时,首先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 2.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充分体现公仆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服务对象询问责任人姓名和职务时,应如实告知本人的姓名和职务,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乱报。 3.任何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来电联系询问事项,反映情况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询问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登记在册并递交分管领导阅处;来电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应认真如实回答;属于其他科室业务范围的,应将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4.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能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手续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对一时办理不了的,要说明不能办理原因。如果遇到不能准确回答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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