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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xx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内容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内容是指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以及在招标、投标、交易、采购、拍卖等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二、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科室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五)、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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