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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eng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 一、审核原则 第一条 新闻宣传报道要遵照逐级审核、新闻时效、归口办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条 新闻稿件的撰写必经严格执行各级的有关规定,符合党的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新闻宣传稿件必须内容准确,语言规范,文字精炼,画面清晰,采用的数据来源可靠。 第四条 要严格执行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归口报批制度。教育新闻宣传中心是教体局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新闻稿件统一由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协调安排把关,涉及业务性、单项性新闻稿件由各业务部门把关。各乡镇(办)、市直学校的新闻稿件由各单位把关。 二、审核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新闻稿件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视频,主要指向市内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市外各级的新闻媒体传送的涉及教育的有关新闻稿件。 第六条 tianmeng教育信息网、tianmeng校园电视台总台新闻宣传稿件在本媒体播发按照本部门审核制度执行,若向上级推送播发依据本制度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三、审核程序 第七条 教体局建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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