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论水务行政执法的几个关键问题 城口县水务局法律顾问 重庆唐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刘朝阳 一、如何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询问笔录 应当注意五个要点: (一)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询问当事人时,办案人员应当事先向当事人介绍身份出示证件。并应当将此过程详细地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办案人员的介绍身份、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 (二)仔细填空,认真核对。 这个“空”就是询问笔录格式中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这一部分除“至时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应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年龄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