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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自2013年底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两年来的审计和各项检查,我们发现:对于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报销要件不齐全。对于招待费的报销,《规定》要求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以及事前审批单等。但很少有单位能够完全做到这四个要件齐全,其中最突出的是报销凭证中有派出单位公函的极少,招待支出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再者,有接待清单的也不多。二、陪客人数超标准。《规定》对于陪客人数,明确要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但在实际执行中,陪客人数超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务接待经费虽然限定预算总额,纳入了预算管理,但有些单位接待费支出未做到专项管理,单独列示,一些单位在规定的科目之外列支招待费,如违规在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支出、其他费用等中列支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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