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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县纪委书记)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续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不敢腐”的氛围已总体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正在深化。在此背景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历史使命。景县纪委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要求,积极探索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实现他律与自律互补、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一、纪检体制改革要以优化“挺纪”力量为目标。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职责不清、力量发散、战线过长直接影响监督执纪的效果。只有五指并拢,攥紧拳头,力量冲着纪律和规矩聚焦,劲头向着追责问责发挥,才能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景县纪委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实战相结合,以娴熟运用党纪三大监督方式、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县域“三清”政治生态进一步浓厚为根本衡量标准,分五个层面对全县纪检资源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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