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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廖**,女,1979年7月5日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开县汉丰百成街212号6幢1单元1-1,身份证号码51010819790******X,联系电话:13594865533。 被申请人:重庆市**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915002347500*****W,法定代表人吴小伟,住所重庆市开县白鹤工业园区。 被申请人:吴**,男,1974年8月29日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开县郭家镇花园街55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122221974082*****,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冻结重庆市**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国网**市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应收账款5980000元。 事实与理由:2013年5月10日,被申请人吴**向申请人借款400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息3%计算。被申请人重庆市宁宇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息付至2014年(本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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