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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XX省青年文明号 创建单位的通知 按照XX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通知》(X青文字〔2015〕13号)精神,现就全省地税系统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市局会同各市团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各市局申报1个单位。 二、申报标准 (一)申报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应为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一年以上的青年单位,并在本行业(系统)、地区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四)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申报集体联系1个社区(村)和1个非公有制企业或新社会组织,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结对帮扶、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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