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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关于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根据市局4月20日会议精神,提出了完成上半年税收任务的五项措施,现对相关行政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现约谈制度 根据上半年完成税收任务情况,对6月底之前对税收任务不过半的单位,进行约谈。税收任务进度后三名的单位,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其余未过半的单位,由包抓领导进行约谈。 约谈采取预告、谈话、提出要求、完成时限和措施等程序进行。约谈结束后,对约谈单位在10工作日内,上报约谈内容的落实情况。 二、考核挂钩制度 对上半年税收任务未过半的单位,实行考核挂钩制度。一是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每短收税收任务一个百分点的,目标责任考核分值中扣0.1分。 对上半年税收目标任务考核未过半的单位,在年终先进领导班子考核时,扣0.5分。 对上半年税收目标任务考核未过半的单位,在年终公务员考核中取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三、奖惩措施 对上半年税收任务过半的单位,按公务员法,对党组班子嘉奖一次,全额兑现上年度省局完成任务奖励。对上半年税收任务未过半的单位,按税收进度的比例,兑现上年度省局完成任务奖励,具体比例由税源科、计财科进行计算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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