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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工资集体合同书 第一条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工会(联合会)代表全体职工与 企业协会,就本区域内企业工资分配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和经营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1、在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不低于 %。 2、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 3、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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