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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转型升级,实现全镇工业经济赶超发展、争先进位,特制定本意见。 一、奖励对象 开票和纳税关系在本镇的企业。 二、奖励办法 年初镇财政预算安排企业发展专项基金200万元,用于对企业上技改、招人才、引技术、研新品、搞合作、扩总量等进行奖励。 三、奖项设置 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对开票销售达2000万元以上、当年度增幅达45%以上或开票销售500-2000万元、当年度增幅达50%以上的企业,按企业年开票销售额的万分之五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开票销售当年度增幅未达45%,首次开票销售达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 (2)对自营出口额首次突破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企业参加省市县政府组织的开拓国际市场活动并获取计划摊位(相关证明为依据),且当年销售增幅达到30%以上的,每次补贴1万元。对新增一个海外注册企业,新办一个境外投资项目,新增一家对外经营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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