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陕西省委、省政府为了尽快促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在去年底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随后,省物价、财政、工商三厅局又联合发文从2008年起个体管理费下调30%,三年内逐步取消个体管理费的收取。这意味着工商部门收取达20多年的个体管理费,支撑工商经费保障的体制将发生重大的变革,也意味着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转变和调整,特别是基层工商部门日常监管机制也将随之改变。也就是说,由收费执法并重向执法监管服务转变。而这一转变也意味着基层一线工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思路和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转型。如何做好应对和心理准备,将是对一线工商人员的挑战。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恢复建制以来,历经了几次重大的职能调整。但无论如何调整,国家始终没有就收费介定为一个独立的职能,然而基层工商实践中,因财政供养体制的影响,确实把收费当作一项重要职能在运作。工商职能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在日益加强,按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的要求,依法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第一要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有序发展,取消工商收费将成为历史的必然。而对基层县级工商……
新来的客人【点此注册】查看文章
已注册会员【点此登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