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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支部思想作风建设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孙传志 近年来,我市机关党的建设,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开展学习陈分新、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一系列教育活动,解决了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整个市级党政机关而言,少数党员干部违纪现象依然存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切实改变这种状况,笔者认为,机关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需要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处理好“律已”与“管人”的关系 市级机关是全市的领导机关,肩负着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导、协调、管理、服务等重任, 代表国家和人民履行政治、经济、文化的宏观管理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枢钮,也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所处的地位和肩负的职能,决定了所有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充分认识到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 不只是个人的事,而是同党和政府的威信紧密相连。机关干部身正行端是一面旗帜,可以对群众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影响力和说服力。有些群众之所以看不贯有的机关干部,主要是少数党员干部未能正确处理好“律已”与“管人”的关系,“管人不律已”,党员有意见,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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